近日,在南北高速南宁往北海方向2049km(距离大寺收费站4公里)处,一辆满载煤气罐的货车在下坡时,突然爆胎而发生侧翻,28个煤气罐掉落路面。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民警接报赶到现场后,发现掉落的煤气罐属于过期罐体,罐体外部腐蚀严重,极易泄漏气体而发生大爆炸,情况非常危险。民警立即联系转运车辆,及时清除这28枚“定时炸弹”。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辆小型货车侧翻在第三车道和紧急停车道之间,驾驶员手部受伤呆坐在路边,不远处20多个煤气罐散落在行车道上。这些掉落在路面的煤气罐属于过期的罐体,罐体外部腐蚀严重,极易泄漏气体而发生大爆炸。
民警见状,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在距离来车方向200米处摆放交通警示标志和反光锥筒,暂时封锁车道,并迅速清理部分煤气罐。10多分钟后,民警们终于清理出第一和第二车道,并有序指挥过往车辆慢行通过。为了安全,民警逐一对煤气罐进行检查,确保罐体没有泄漏,接着联系转运车辆。半个小时后,转运车辆到达,将28瓶掉落路面的煤气罐安全运出高速公路,道路才恢复了畅通。
南涧收费站上高速的,准备将煤气罐运往老家大寺,在经过2049km下坡路段时,突然听到一声巨响,他意识到爆胎了,慌乱中打了一下方向盘,车子就侧翻了。
经过对事故车进行勘查,民警初步判断车胎长期磨损严重,没有及时更换,在高速行驶中发热后爆胎,但对于具体爆胎原因,还需要进一步的物证鉴定。
民警在勘查过程中发现,马某驾驶的货车为一般货车,是不能运输像煤气罐这样的危化品的。交警提醒,在需要装运危险货物时,一定要让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使用专用车辆运输,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液化气罐爆炸,瞬时会产生两次破坏,开始是罐体破裂发生物理爆炸,液态石油气瞬间膨胀250—300倍变成气态,产生冲击波,犹如地雷爆炸。变成气态的石油气迅速与空气混合,当在空气中的浓度降至3%—11%时,如遇明火,将发生化学爆炸,整个气体空间爆炸燃烧,产生巨大的冲击波,会带来伤害生命、破坏建筑的二次灾难,人若吸入这种爆炸性气体,将使呼吸道和肺脏组织烧损。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将液化石油气钢瓶列为法定受监察设备,液化气罐安全使用期限只有15年,期间每4年还要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以便查出存在的缺陷。
来源:中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