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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云南省司法厅圆满完成全省《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
发布日期:2018-08-13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鉴定人的业务技能水平,培养适应鉴定健康发展需要的专业型人才。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实施<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司法厅鉴定管理局、省鉴定协会于近期圆满完成了对全省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鉴定人的全员培训和考核。

  一、高度重视、提前谋划

  省司法厅高度重视《分级》培训工作,将其作为2016年度继续教育的重要任务。要求各州市鉴定管理部门和鉴定协会通力协作、精心组织,切实把《分级》培训工作抓紧抓好,做到全员参与,不漏一人,促使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类鉴定人熟知《分级》内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分级》标准。为确保此次业务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分管厅领导多次听取《分级》培训方案汇报,对参训人员、培训教材、时间、师资等提出明确要求。厅鉴定管理局、省鉴定协会、昆明医科大学授课教师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精心设计培训方案。各州市鉴定管理部门、鉴定协会也积极配合、认真组织,为确保培训顺利完成做了大量工作。

  二、精心组织、保障有力

  (一)确定培训对象。一是经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鉴定的鉴定人;二是拟申请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人员;三是各州市鉴定管理干部和鉴定协会负责人。

  (二)分片分期培训。为解决工学矛盾,提高鉴定人的参训率,《分级》培训采取了分片分期、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分为四期,分别在大理、红河、昆明三地开展,要求各鉴定机构根据鉴定人的工作、时间和地域情况,安排和选择相应的培训班,以确保培训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三)成立培训教学组、保障组、考核组。分别承担《分级》的讲授,考核试卷的命题、阅卷评分;培训组织、学员报到、教材发放、生活保障;学员的课前签到、课间抽查、课堂纪律、培训考核、试卷的保管、发放、收取。

  (四)培训内容丰富,师资水平高。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由司法部鉴定管理局与Max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组织编写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适用指南》。培训授课教师由昆明医科大学三位获得司法部司鉴局《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培训资格、具有丰富教学理论和鉴定实践经验的教师(鉴定人)担任。培训授课围绕教材,从《分级》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伤残程度分级的依据、常用鉴定技术和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详细讲解和说明。既有新旧标准的区别对比,也有大量典型案例的剖析和讲解。

  三、严格管理、从严考核

  (一)明确培训要求。要求全体参训人员,一要明确培训目的,充分认识《分级》重要性;二要善于学习实践,在提高自身素质上狠下功夫;三要端正态度,严明纪律,明确培训的要求;四要努力提升鉴定专业水平,将培训内容运用到今后的工作中,为公众提供更好的鉴定服务,推动全省鉴定水平整体提升。

  (二)实行班组管理。四期培训均按州市编班,由各州市的鉴定管理干部或协会领导带队,负责培训期间参训人员的管理、课前签名、课堂纪律维护等事宜。

  (三)明确培训考核结果与执业挂钩。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类的鉴定人,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将暂停其该执业类别;拒不参加培训或虽参加培训,但经两次考核仍不合格的,将注销其该类别的执业资格。拟申请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鉴定的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司法行政机关将不予核准登记。鉴定人参加未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机构组织的培训,不作为培训考核合格的依据。

  (四)严格考核,确保培训成绩真实有效。培训结束后,组织所有参训人员进行了统一考试(开卷考),试卷实行A、B卷,考试命题方式参照部司鉴局组织的《分级》培训考试的模式,由我省自行拟定。考核情况记入鉴定人执业档案。

  四、培训圆满、成效显著

  四期培训班,共计参训人员886人(鉴定人814人,拟申请执业资格鉴定人54人,机构管理人员3人,鉴定管理干部15人)。

  按2016年度《名册》统计,全省应参加培训的鉴定人874人(其中,法医临床773人;法医精神病17人;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 84人)。实际参加培训为814人(其中,法医临床713人,法医精神病17人,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84人),参训率为93.14%,缺训鉴定人为60人,缺训率为6.86%。

  四期培训班,868人参加考试。经阅卷,考核全部合格。其中考核分为90分以上的28人,占3.23%;80分~89分的624人,占71.89%;70分~79分的211人,占24.3%;60分~69分的5人,占0.58%。

  通过培训,参训人员从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同时大家深深感到自己专业知识的欠缺,与鉴定迅速发展的形势仍有差距。一致认为《分级》培训十分必要、十分及时。经过授课教师结合案例、对《分级》深入浅出的讲授,既对《分级》的具体运用有了更准确、更全面的掌握,又解决了以往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疑难问题。同时培训班提供了师生之间、鉴定人之间互动交流的机会,进一步增加了经验,对具体规定的落实更有把握。参训人员纷纷表示,为保证鉴定工作顺利、高效开展而不断的充实自己,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保证鉴定质量,为保障诉讼、服务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

  《分级》培训的圆满完成,确保了全省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病鉴定人对正确理解和准确适用《分级》标准,较大的提升了执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为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分级》标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 司法部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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