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认真抓好新《鉴定程序通则》学习培训工作
发布日期:2017-04-20
为抓好新修订《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贯彻落实,5月18日,福建省司法厅举办了新修订《通则》培训班。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分管鉴定的领导及鉴定管理部门负责人,全省鉴定机构负责人、厅法规和鉴定处同志、省鉴定协会工作人员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了参与《通则》修订工作的司法部鉴定管理局管理处郑振玉处长授课。培训全面系统,很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受到大家的普遍欢迎。
培训班期间,司法部鉴定管理局管理处郑振玉和党凌云同志分别就鉴定统一标识工作在福州和厦门进行专题调研,肯定了我省开展鉴定统一标识工作的相关做法和经验。
福州、厦门等地市也相继开展了新修订《通则》学习培训班。通过培训,全省鉴定人切实增强了程序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新《通则》的实践和运用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