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家企业生产的热轧型钢不合格
发布日期:2013-09-02
据悉,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热轧型钢(角钢)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河北两家企业上不合格名单。
根据公告,2013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等6个省、直辖市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热轧型钢(角钢)产品。依据GB/T 706-2008《热轧型钢》等标准的要求,对热轧型钢(角钢)产品的化学成分(碳含量、锰含量、磷含量、硫含量、硅含量)、拉伸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断后伸长率)、冲击性能、弯曲性能、尺寸(边宽度、边厚度、顶端直角、长度偏差)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经检验,唐山市丰润区永强轧钢厂的一批次产品抗拉强度项目不合格,唐山市丰润区鑫兴轧片厂的一批次产品磷含量项目不合格。
文章来源:中国质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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