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省工商局官网公布了我省2013年二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检测的结果,包括手机及电池、眼镜、皮鞋等不合格商品名录均详细列出。其中,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株洲终端营销中心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建设路营业厅销售手机、电话的电池均被检测出不合格。
本次手机及电池抽样检测,从长沙、株洲、张家界3市的经销单位抽取了41组手机及电池产品,合格35组,不合格6组,包括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株洲终端营销中心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建设路营业厅分别抽检的深圳志遥同心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兴通讯有限公司的电池产品。这些被检测出不合格的电池项目主要为电池放电性能和电池热冲击达不到标准。
专家介绍,按照国家标准,手机电池必须安装过充电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在电池充满电或者发生意外短路的时候能自动断开,从而达到保护电池的作用。如果长时间产生过充电保护不起作用的情况,就会导致电池起火、爆炸。另外,放电性能是以放电时间来考核电池的标称容量是否与电池的实际容量相符,这个参数是考核电池质量好坏的一个主要指标。
文章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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