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背包,不到三个月出现多次质量问题,要求换货的时候,商家却让付40元的折旧费。”6月30日,市民周女士拨打本报热线 86851999反映,她为女儿买了一个拉杆式背包,不到三个月已经无法使用。商家表示店里规定背包的保质期为一个月,在一个月内可以退换,而且背包存在人为使用过度的情况,目前只能按照折旧处理。工商部门表示,如果是因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纠纷,商家需按三包规定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其中,商品购买超过15天以后可根据三包规定进行维修或者按折旧率进行折旧更换。
消费者
不到仨月背包没法用了
女儿今年上二年级,因为身体比较瘦小,为了减轻她的负担,我就给她买了一个拉杆式背包,结果用了一个多月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周女士说,背包是4月8日在黄岛区芙蓉阁连锁八店购买的,5月底的时候出现了第一次质量问题。“拉杆底座一侧断开了,当时觉得还能用就用502胶水粘了一下,但是过了几天另一边也断开了。”
“底座断了没法拉着用了,我们就把拉杆的部分撤了下来,女儿背包上下学,但是没想到过了几天,背包带也断了。”周女士说。记者看到,两侧底座已经从中间断开,一侧背包带已经基本撕裂,另一侧靠近底座的位置也被磨损得破烂不堪。
“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出现了这么多问题,6月27日,我找到店里要求退货,但是店里要求我拿 40元的折旧费,我觉得这样不合理,质量本身就不过关。”周女士说。“当时没想到会有这么多问题,小票也没留,不过我在芙蓉阁里办的会员,都有消费记录。”
商家
过保质期要收折旧费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黄岛区的芙蓉阁连锁八店,店员表示负责人不在店里,为记者提供了一位采购部负责人刘经理的电话。“周女士过来找我们的时候说是包出现了问题,但是小票丢了,由于是我们的会员, 在消费记录上查到了周女士确实是在4月份购买了一件价值139元的背包,随后我们就积极联系厂家,第二天立马给周女士回复,厂家要求周女士付上40元的折旧费,然后为她换一个新包,但是周女士不同意。”刘经理说。
“店里相关商品的保质期都是有规定的,这个背包的保质期为一个月,厂家承诺给我们的也是一个月,如果在一个月内可以退换,但是这个包已经使用了近3个月,过了保质期 ,只能是客人补交一部分折旧费。”刘经理说,因为周女士是本店会员,所以向厂家争取了只要40元的折旧费。“而且从这个背包的外表看,人为使用过度也是造成目前这种情况的原因,所以不可能全部免费换。”
工商部门
超过15天,按折旧率收取折旧费
开发区工商部门提醒市民,购买商品一定要索要发票并妥善保存。如果商品有质量问题,要按照三包规定对客户进行相关服务。根据山东省皮革制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100~300元内的包件,三包期限为90天。“在7天内都可以要求包修、包换、包退,8~15天则可以要求更换或者修理,过了15天以后就根据三包规定进行维修,如果是要换成新的商品则要按照折旧率进行换算。”开发区工商局消保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按照这个商品的种类以及价格,折旧率为0.4%,计算方式则是背包价格139元乘以折旧率然后乘以使用天数, 得出的就是折旧费。即周女士从4月8日起一直到6月27日一共80天,折旧费约为44.48元。
文章来源: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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