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案非织造布进行质量鉴定
2022-07-28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产品责任纠纷一案诉至河南省某人民法院,法院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单位对涉案非织造布的相关指标是否符合相关合同要求进行鉴定,我单位受理了此鉴定。
沪华碧[2020]质鉴字第**号
1、委托人:河南省某人民法院
2、委托鉴定事项:2020年07月
3、受理日期:对涉案非织造布进行质量鉴定
4、鉴定材料:
(1)《鉴定委托书》一份
(2)《样品清单》、《笔录单》一份
5、鉴定地点:
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省
6、 鉴定过程(略)
7、 综合分析及检验结果(略)
8、 鉴定过程图片